近日,云南省瀾滄拉祜族自治縣拉巴鄉南畔村黨總支召開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會,會議通報了南畔村委會原副主任李某某違紀違法案件,讓在場的50余名黨員干部深受警醒。
此前,瀾滄縣拉巴鄉紀委接到群眾反映:在農村危房改造項目中,村民的自籌款已交到村委會副主任李某某手中,但施工方卻未收到該筆款項。拉巴鄉紀委初步核實后,將該問題線索報送至瀾滄縣紀委監委,并由縣紀委監委第六紀檢監察室牽頭組成調查組展開深入核查。
“李某某告訴我們,建房貸款到賬后取出來交給他,他幫我們統一上交。”在走訪中,調查組了解到,李某某未把村民的建房自籌款上交鄉財政部門,導致施工方未收到該筆款項。隨后,調查組找到李某某談話。
“利六新寨村民小組這7戶農戶的危房改造自籌款都去了哪里?”調查組的干部拿出事先調取的建房花名冊說。
“都被我挪用了,主要是用于賭博和日常生活開銷。”面對調查組的問題,李某某低下了頭,“其實我內心很不安,今天終于解脫了,我對不起我的家庭特別是我的兩個女兒,我真的做錯了。”
經調查,1989年出生的李某某生于瀾滄縣拉巴鄉南畔村,是當時村里的第一個大學生。大學畢業后,李某某回到家鄉工作,并被選舉為南畔村委會副主任,是當地年輕的黨員干部。一開始,李某某一心帶領鄉親們脫貧致富,但后來染上了網絡賭博的惡習,入不敷出的他最終將手伸向了群眾自籌的危房改造款。
“每次我都把挪用的錢存在我的賬戶一段時間,沒有人發現我才把錢拿去賭博。”“贏了想再贏多點,輸了想再回本。”李某某說,在賭癮的驅使下,他的紀法底線一次次崩塌,從一名為民辦事的村干部,淪為利用職務便利侵占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人員。經查,2016年至2019年期間,李某某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南畔村農村危房改造項目資金、甘蔗獎勵金、工作經費等共計14.3萬余元。最終,李某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瀾滄縣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案件查處后,該縣紀委監委深刻剖析,并在農村黨員干部中開展以案為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督促全縣各級黨委(黨組)加強對年輕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同時,責令拉巴鄉黨委、政府針對案件暴露出來的問題舉一反三,在全鄉范圍內對各行政村民生資金收繳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嚴肅糾治入賬不及時、公款私存等問題,進一步健全完善監管機制,推進小微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罕珊 楊澤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