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推進‘清廉云南’建設是全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具體舉措。我們要以嚴實作風把‘清廉云南’建設保山行動抓出實實在在成效,提高保山‘貢獻率’。”日前,保山市召開“清廉云南”建設保山行動第二次工作調度會議,市委書記楊軍對此項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推進。
隆陽區將2023年確定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專項整治年,采取學、查、改、立四個環節步驟,對全區干部作風進行專項整治;龍陵縣探索實施“縣長、局長走流程”活動,通過讓相關領導以企業、群眾的身份走流程,以工作人員身份坐窗口等方式,找準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的難點、痛點和堵點,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昌寧縣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黨員干部正負面清單和“三色”卡牌干部管理制度,推動正面激勵和負面約束雙向發力……調度會上,各縣(市、區)黨委分別匯報推進“清廉云南”建設工作情況,牽頭的市直單位分別匯報了10個專項行動工作推進情況。
“通過工作調度,壓實責任,定期通報工作情況及存在問題,讓大家相互學一學、看一看、比一比,在比較中找準差距、借鑒經驗、補齊短板、推動工作。”保山市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
在落實好“清廉云南”建設十大行動的基礎上,保山市注重提升“辨識度”。比如,在“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引領行動”上,嚴格督促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持續開展“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沉浸式警示教育,出臺“一把手”“兩單、三抓、四評價”監督機制,做實“一把手”監督,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保山市委制定《“清廉云南”建設保山行動項目清單》,組建10個工作專班,牽頭部門和責任部門各明確1名主抓領導為聯絡員;細化89條措施,明確時限、責任到人。全市各級黨組織緊緊抓住責任這個關鍵,將“清廉云南”建設保山行動與優化保山發展環境、提高干部積極作為、推動重點工作等結合起來,同向發力、同題共答、聯合攻堅,實現反腐倡廉建設與保山經濟社會發展齊頭并進。
同時,建立任務落實、監督檢查、工作調度、考核評估和成果運用機制。采取常態化調度和主題調度相結合的方式動態跟蹤督促落實,各專項行動牽頭單位每月按時報送工作情況。針對推進不力的,根據情況對部門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市級分管領導進行約談,確保每一項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督。
“我們要清醒認識到推進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各縣(市、區)和市直各牽頭單位要主動對號入座,舉一反三,以‘小’見大、以‘小’見嚴,營造好干部敢做敢為、敢干事、敢擔當的氛圍,構建好清清爽爽、明明白白的政商關系,在‘清廉云南’建設中體現擔當、突出特色、作出貢獻。”楊軍在調度會上強調。(張凱峰 張春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