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督導檢查時,福貢縣、貢山縣有關工作的安排落實仍處于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見階段……”日前,怒江州召開“清廉怒江”建設工作推進會,在督導檢查情況通報中直點前階段存在的問題,為下一步有力有序推進“清廉怒江”建設找準著力點。
自“清廉怒江”建設工作啟動以來,怒江州制定印發“清廉怒江”建設十大行動工作清單,列出全州各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112個,提出具體工作措施225條。
掛出“施工圖”,明晰任務目標,如何督促各級各部門抓好落實成了關鍵。為此,該州“清廉怒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發《“清廉怒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2023年度督導檢查及調度工作安排計劃》,由“清廉怒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對四縣(市)黨委、州級各牽頭部門十大行動推進情況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并結合督導檢查工作情況召開調度會,及時查找問題、改進工作、校準方向,持續傳導壓力、壓實責任。截至目前,該州共開展監督檢查2輪次,召開調度會2次,研究推動解決、督促整改問題35個。
為推動工作任務落細落實,該州紀委監委探索“互聯網+”監督模式,開展日常監督。要求各牽頭部門按季度報送工作推進情況,實時跟進工作情況,加強分析研判,及時督促牽頭部門逐項抓好落實。
“派駐(出)機構與部門貼得近,具有近距離、全天候、常態化的監督優勢。”該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道,為發揮派駐(出)機構“探頭”和“前哨”作用,將各牽頭部門十大行動推進情況列入派駐(出)機構每月監督重點,實現動態跟蹤監督。截至目前,州級16個派駐(出)機構共開展監督檢查128次,監督檢查發現問題153個。
在州級的示范帶動下,各縣(市)紀委監委也結合自身實際采取了一些務實有效的措施,持續加強跟蹤問效。瀘水市建立定期調度、監督推進、考核引領、線索移交、責任追究等五項工作制度,實現清廉建設責任可量化、行動進度可衡量、工作質效可考評;福貢縣建立責任落實月提醒、月監督、月匯報的跟蹤督辦機制,每月收集十大行動工作推進情況,針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緩慢等問題及時下發工作提醒函。
今年以來,怒江州委、各縣(市)黨委堅決扛起主體責任,把貫徹落實“清廉怒江”建設十大行動作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持續將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開年“第一件大事”,對“一把手”開展集中廉政談話,逐級壓實主體責任;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全覆蓋調研,初步掌握了一批“實干型”干部、“躺平式”干部、問題反映集中干部。
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領導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問題33起,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1人;推動相關企業支付拖欠農民工工資4561萬元,化解中央政策性農業保險理賠未決案件4675件,涉及資金1229萬元;財政資金監管“清源行動”整改問題128個,涉及資金4.13億元;督促相關單位整改支付393個項目,政府采購項目合同履約率大幅提升。
“充分發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牽頭督促作用,是確保‘清廉怒江’建設取得實效的關鍵。”該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進一步整合各方面的監督力量,在及時、精準發現問題上下功夫,助推難點問題的解決,把“清廉怒江”建設十大行動工作清單轉化為“成績單”。(袁靜 || 責任編輯 張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