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中央和省州出臺的民生領域到人財政補助資金兌付,確保基層穩定和財政平穩運行,大理州在財政資金監管“清源行動”中,緊緊圍繞民生資金的惠民主線,抓實四項舉措,推進民生領域到人財政補助資金兌付。
抓制度落實。為切實推進資金高效撥付,州級印發了加強中央和省州出臺的民生領域到人財政補助資金兌付管理工作的通知,對29項到人財政補助資金按時足額兌付工作加強督促,確保中央和省州出臺的民生領域到人財政補助資金全面落實到位。
抓預算保障。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年初預算,科學測算資金需求,足額編報到人財政補助資金預算,確保不留硬缺口。一般性轉移支付增量部分,優先解決到人財政補助資金發放。
抓專項調撥。按照中央和省級有關要求,繼續執行單獨調撥直達資金庫款制度,并結合上級資金調度、序時進度要求和縣市實際支出情況,統一測算縣市調撥資金規模,實行庫款專項調撥制度。
抓資金監管。充分運用預算管理一體化監控模塊,加大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切實加強對下達預算單位財政資金流向的監管,動態監控資金兌付情況,確保資金時效。設立監督舉報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到人財政補助資金按時兌付,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