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在建的審批、核準、備案項目,重點聚焦決策程序、行政審批、招投標、合同履行等關鍵環節,加大治理力度,減少權力對微觀經濟活動的不當干預,著力打造公平、公開、公正、清廉的項目審批環境……”
今年以來,保山市深化開展“清廉云南”建設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制定印發《“清廉云南”建設保山行動10個專項行動任務清單的通知》,明確專項行動的工作目標、具體任務、工作步驟,強化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監管。制定了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項目清單,明確4個方面10個項目清單,對違反決策程序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行政審批監管職能失守等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助推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走深走實,持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工作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結合職能,嚴格按照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部署要求開展專項整治。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制度、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全面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認真比對“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依據,嚴把項目審批關,嚴格落實環評五不準要求,提前介入項目環評編制,提前服務項目選址。成立項目工作專班,對全市重大項目進行梳理排查,對存在資金、用地等問題的項目,提請市級領導掛鉤督辦,每月由市項目工作專班通報一次推進落實情況。目前,共梳理排查全市重大項目150項,反饋并整改問題84個。
健全完善制度提升治理能力。該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就全市招投標領域進行專項調研,針對調研發現問題研究提出對策建議。協同市政務服務局、市財政局等部門修訂保山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網格化協調監管機制,對部門職責、責任人員、投訴處理等進行明確。制定印發《保山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市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清除隱性壁壘專項整治工作基礎上,組織開展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制定招投標項目“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計劃和抽查工作方案,已完成核查項目4個。
同時,該市成立了由發展改革、政務服務、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組成的專項檢查組,深入縣(市、區)、企業、項目場地重點抽查,深入對項目落實情況逐一核查驗收,對存在問題通過現場督查、書面督辦等方式推動落實。采取市、縣(市、區)兩級行業部門自檢自查,五縣(市、區)交叉檢查等方式,充分發揮部門特點、優勢,形成整治合力,力推“陽光行動”整治見成效。目前,核查合格項目919個,反饋整改意見138條,已全部完成整改。
“我們還結合《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清除隱性壁壘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指出的整治問題逐條逐項開展檢查,共抽查項目368個,發現的8個方面570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該市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全市公共資源交易過程中設置的一些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得到清除,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營商環境持續優化。(楊艷 吳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