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怒江州紀委監委制定出臺《怒江州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外”活動監督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旨在進一步規范和約束紀檢監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切實維護紀檢監察干部良好形象,促進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
《辦法》按照“嚴管就是厚愛,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的要求,對紀檢監察干部日常行為規范作出明確要求,提出了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外”應帶頭加強黨性修養、遵守黨紀國法、作表率樹形象、做到誠實守信、建設廉潔家風、弘揚清風正氣、凈化人際交往、踐行初心使命8條正面清單。列出了打著紀檢監察機關的旗號辦私事、謀私利、徇私情,打探消息、跑風漏氣、過問案件、說情干預,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健身、娛樂活動等12條負面清單,防止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外”發生可能影響公正履職、有悖于社會公德、有損于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干部形象的行為。
“《辦法》為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外’劃出紅線,看似我們的‘社交圈’‘朋友圈’變小了,但其實圈子變得更加‘干凈’,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思考工作、陪伴家人。”一名紀檢監察干部感嘆道。
針對“八小時外”監督的特點和難點,《辦法》分層分級明確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對干部監督工作負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內設機構、派駐(出)機構、巡察機構負責人負直接監管責任,切實加強對管理范圍內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外”活動的教育監督管理,樹立管干部就要管思想、管工作、管紀律、管作風的鮮明導向,推動干部監督工作形成“一盤棋”。
此外,為推動《辦法》落地見效,該州紀委監委還制定了行為承諾、請示報告、談心談話、家庭走訪、公開舉報、明察暗訪、社會監督、信息共享8項配套制度,著力打造“全天候、無盲區”的監督視角,進一步扎牢關住權力的“籠子”,讓紀檢監察干部習慣在監督約束下工作生活。
“出臺該《辦法》就是給全州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外’活動立規矩、劃紅線、敲警鐘,讓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覺接受監督,把監督當成一種關心、愛護和保護,以自身正、自身凈、自身硬贏得黨和人民的信任信賴。”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持續織密內部監督網絡,將“八小時外”行為表現情況納入日常監督管理重要內容,通過組織監督、輿論監督、家庭監督和群眾監督,對紀檢監察干部進行全方位管理監督,打造讓黨放心、人民滿意的政治機關和紀律部隊。(何婭芳 || 責任編輯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