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讓陽光監督員對紀檢監察“把脈問診”

發布時間:2023-06-15 18:49:04   來源:保山市紀委監委

“我一定以對黨忠誠和為人民服務的態度做好陽光監督,當好監督員、信息員、宣傳員、示范員,為紀檢監察機關‘陽光’行使權力做出自己的貢獻。”為進一步了解掌握紀檢監察干部隊伍情況,日前,保山市紀委監委召開紀檢監察陽光監督員座談會。

近年來,保山市紀委監委積極探索外部監督模式,從全市黨政機關、司法機關、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外人士、專家學者中選聘對紀檢監察工作較為熟悉的200余人擔任陽光監督員,在原有監督機制的基礎上再加裝一套監督“探頭”,使紀檢監察干部接受全面監督。

為切實發揮好探照燈、微探頭作用,該市紀委監委不斷探索監督機制,通過邀請陽光監督員參與到日常監督檢查、專題調研、巡察評價、辦案監督和紀檢監察干部作風監督等方式,零距離、可視化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政治思想、紀律作風、履職盡責以及“八小時以外”的監督,不斷提升全市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水平。截至目前,該市已先后邀請143名陽光監督員參與市、縣兩級紀檢監察機關干部作風建設、“清廉保山”建設、政治監督調研、會風會紀督查和巡察評價監督等專項監督。

“邀請陽光監督員觀摩庭審實況、‘沉浸式’警示教育等,讓其近距離感受紀檢監察工作,既提升了陽光監督員監督履職能力,又能廣泛征求意見建議,推動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保山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負責人介紹道。

為保證陽光監督員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工作,該市紀委監委不斷強化溝通聯系機制,定期召開陽光監督員座談會、作風建設分析會,充分發揮陽光監督員“千里眼”“順風耳”的橋梁紐帶作用,廣泛收集社會各界對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意見建議,促進紀檢監察工作更加順應民心民意,推動解決好群眾關心、關注、關切的問題。陽光監督員在座談會上提出的16條意見建議,目前已全部整改完畢。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信任并不能代替監督。建立紀檢監察陽光監督員制度就是將陽光監督與內部監督、社會監督結合起來,發揮綜合監督效應。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們將廣泛聽取陽光監督員的意見建議,同題共答、同頻共振,進一步探索新時代紀檢監察鐵軍鍛造之法,書寫好高質量的保山答卷。”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普繼承  張春怡 || 責任編輯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