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昭通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昭通市委批準,昭通市紀委監委對昭通漁洞水庫管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汪強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汪強勇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不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向企業索要經費用于送禮和單位開支;濫用職權擅自對企業處以罰款;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款撥付、工程項目承攬、招標代理、監理服務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汪強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昭通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昭通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汪強勇開除黨籍處分;由昭通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