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省紀委監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臨滄市監委消息:日前,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臨滄市鎮康縣監委對省教育廳安全穩定處原處長付甫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付甫劍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以權謀私“靠教吃教”,將組織賦予的相關教育工作職責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毫無黨性原則,串供、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商人宴請;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唯利是圖,家風不正,違規經商辦企業,非法斂財;不正確履行職責,插手企業、社會組織經營管理謀取利益,違規借用社會人員;私德不修,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付甫劍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研究并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黨組同意,決定給予付甫劍開除黨籍處分,由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