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迪慶州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迪慶州委批準,迪慶州紀委監委對迪慶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魯進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魯進武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政治攀附,結交“政治騙子”,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給黨組織造成不良影響;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無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財物。
魯進武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迪慶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迪慶州委批準,決定給予魯進武開除黨籍處分;由迪慶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