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態化做好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

發布時間:2024-04-25 09:15:27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山東省濟寧市紀委監委加大對案發單位落實問題整改的監督檢查力度,通過實地走訪、個別訪談、查閱臺賬等方式,壓實整改責任、推動整改落實。圖為近日,該市紀檢監察干部到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對談話反饋問題整改情況進行監督“回頭看”。張奎 攝

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強調,要常態化做好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到既善于發現問題又善于推動解決問題。常態化做好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是紀檢監察機關深化對反腐敗斗爭的規律性認識、完善監督鏈條的重要舉措,是持續用力、縱深推進堅決清除系統性腐敗風險隱患的現實需要,必須堅持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時發力、同向發力、綜合發力,不斷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

強化問題導向,協同推進當下改和長久立

做好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要具有針對性和實效性,堅持因案施策、精準發力,奔著問題去、盯著問題查、追著問題改。不僅要推動當下問題的解決,也要為開展下一階段紀檢監察工作提供方法、創造條件、開拓路徑,形成互動互促的良性循環。

嚴肅規范執行被調查人處分決定。嚴格依規依紀依法對違紀違法人員進行黨紀政務處分是保持反腐敗斗爭后墻“不松”的堅實基礎,紀檢監察機關必須以執紀執法必嚴的高度,全面及時、不折不扣地執行處分決定,充分發揮審查調查的懲戒、警示、教育作用。要把處分執行到位情況作為案件質量考核的重要標準,建立處分執行臺賬制度,實行銷賬式管理,把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結合起來,對處分決定執行“打白條”問題進行集中檢查,對規避執行、蓄意變通、整改不力的責任單位和人員,視情節予以問責。要將處分決定宣布與警示教育同步開展,結合事實證據、紀法規定對受處分人員和所在單位干部加強針對性教育,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著力實現查辦案件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深挖徹查問題線索清除系統性腐敗風險隱患。腐敗是黨內各種不良因素長期積累、持續發酵的體現,反腐敗就是同各種弱化黨的先進性、損害黨的純潔性的病原體作斗爭。當前,反腐敗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并全面鞏固,但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必須持續發力、縱深推進,紀檢監察機關要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堅決落實從政治上看、從政治上查的要求,在審查調查中從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高度審視問題、從政治視角把握問題,調查問題首先從政治紀律查起,解決問題首先考慮政治效果,對在黨內搞政治團伙、小圈子、利益集團的人毫不手軟,堅決防范和查處“七個有之”問題。要以個案查辦為突破口,深入挖掘問題線索,剖析局部政治生態狀況,找準腐敗的突出表現、重點領域、易發環節,有針對性地集中整治,堅決清理風險隱患大的行業性、系統性腐敗,以對腐敗零容忍、嚴查處的態度,清除腐敗毒瘤、維護發展秩序。要把反腐敗與防風險結合起來推進,有效防范化解腐敗風險及關聯性風險,建立腐敗預警懲治聯動機制,加強對腐敗手段隱形變異、翻新升級等新特征的分析研究,提高及時發現、有效處理腐敗問題的能力,既深挖蛀蟲,又注重從源頭上壓縮腐敗生存空間。

扎實推進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紀檢監察機關要善用解剖麻雀的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案件資源,將查辦案件和做好“后半篇文章”同部署、同落實、同推進,持續放大一體推進“三不腐”的疊加效應。要加強類案分析,開展系列腐敗案件專題調研,精準提出有針對性、說服力的整改意見,完善紀檢監察建議的提出、督辦、反饋和回訪監督機制,就案件暴露出的問題督促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治理。要創新警示教育方式,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將召開黨支部宣布處分決定會、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領導干部警示教育會、印發懺悔書、案件通報及整改公開等有機結合,針對不同層級、不同范圍的黨員干部有的放矢開展教育,建立健全以案說德、以案說紀、以案說法、以案說責機制,引導黨員干部從紀律、法律、道德、責任角度思考典型案、身邊案,鞏固放大震懾效果,增強其遵紀、守法、立德、盡責的思想和行動自覺。要針對案件中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普遍性問題、深層次問題,建立以案改治理、改監管、改制度、改作風的長效機制,對有關職能部門既壓擔子,也幫助找問題、指方向、教方法,聚焦解決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梗阻、政策性創新問題,找準問題癥結、提出整改意見、倒逼深化改革,更多地將監督成果轉化為治理效能。

立足全局工作,完善“后半篇文章”落實機制

做好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要認真謀劃、加強統籌、分類推進,在辦案過程中強化分析研究,堅持查問題、找根源、促整改一體推進,運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動懲治震懾、教育引導、完善制度、促進治理貫通融合、協調聯動。

把查辦案件落腳點壓實在“改”“防”“建”環節。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刻認識做好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性,以全周期管理理念強化責任意識,有效貫通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思想教育、督促整改等各個環節,要防止重“事后懲處”輕“事前預防”,導致出現對案件“一查了之”甚至同類問題“邊查邊發”的情況;要防止重“集中整治”輕“長效機制建設”,導致出現案子查完監督漏洞依然存在,沒有著力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從根本上規范權力運行,影響監督綜合效能發揮。要重點圍繞案發領域的權力運行、內控制度、工作程序等方面,深入查找思想總開關松懈點、制度建設薄弱點、權力運行風險點、監督管理空白點,靶向施策、多管齊下,補齊制度短板、扎緊制度籠子,壓縮權力腐敗空間、斬斷利益輸送鏈條。

健全完善“后半篇文章”責任統籌銜接機制。要將做好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納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體系,將以案促改工作納入各級黨風廉政建設考核范圍,推動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紀委監委監督責任以及主管部門職能監管責任的有機貫通銜接。在審查調查過程中,紀檢監察機關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審查調查對象深刻認識錯誤,從局內人的角度指出本單位本系統本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并邀請案發單位、主管部門、監管部門共同會商,督促相關責任主體開展全面深入調研,深挖案件暴露出的深層次問題,通過全面整改促進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提質增效。

加強對受處分干部的教育管理。黨章明確規定,黨的基層組織的基本任務包括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紀委協助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履行監督責任。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以及受處分干部所在單位,都有對其進行教育管理監督的政治責任。紀檢監察機關要建立對受處分干部的跟蹤回訪制度,督促指導其所在地方、單位黨委(黨組)加強日常管理,通過回訪、談話、調研等方式,了解受處分干部知錯改錯、工作表現和思想動態等情況,幫助其放下思想包袱、輕裝上陣;在處分影響期滿后,督促受處分干部所在地方、單位及時對受處分干部的現實表現作出評價,對于徹底改正錯誤并在新崗位做出新業績的干部,提出予以進一步使用和評先評優考慮的建議,充分發揮正向激勵效果,推動形成干部擔當作為的良好氛圍。

深化標本兼治,鞏固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做好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要進一步增強系統觀念、系統思維,增強工作的前瞻性、全面性、戰略性。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一項具有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的系統工程,推動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必須堅持政治機關基本屬性,把監督體系與治理體系對接起來。

提高政治站位,找準工作切入點。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反腐敗斗爭同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貫通協同起來,發揮政治監督、思想教育、組織管理、作風整治、紀律執行、制度完善在防治腐敗中的重要作用,打好總體戰。紀檢監察機關要從全面從嚴治黨大局中認識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性,緊盯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反腐敗工作重點任務,認真分析案件特點、成因,推動以案促改工作在點上著力、線上延伸、面上拓展。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既涉及對人、財、物的處理,又涉及監督、警示、整改、治理等方方面面的工作,有程序性的也有實體性的,政治性、政策性很強,法治化、專業化要求很高,必須加強組織協調,推動各部門各地區加強政策銜接、工作協同、信息互通,自覺把反腐敗各項要求落實到職能職責、工作程序中,使各項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實施過程中相互促進、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不斷形成懲治腐敗強大合力,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制度優勢轉化為監督效能。要善于從公權力運行的角度進行研究和審視,對被審查調查對象的崗位權力和職務身份保持高度敏感,密切關注違紀違法行為所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體制機制問題,明確重點問題、重點領域、重點對象,有的放矢推動整改措施落實落地。

加強分析研判,持續凈化政治生態。良好政治生態是涵養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的土壤,是黨的生機活力的源泉,是推進改革發展穩定的重要保障。做好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要善于透過已查辦的案件見微知著,找出案發地政治生態典型問題,深入排查政治生態“污染源”,找準對整個政治生態造成破壞、嚴重損害黨的執政根基的“病灶”所在,堅決予以清除。一方面,被審查調查人員中的“關鍵少數”對象,通常是不良政治生態的助長者或受害者,要在對其教育感化、使其真誠悔過基礎上,引導其結合自身經歷撰寫政治生態分析材料,幫助黨組織掌握更深層次問題。另一方面,充分運用查辦案件成果,對典型案例進行剖析倒查,圍繞腐敗問題多發易發崗位查找出共性規律,深挖思想教育、監督制約、體制機制等方面問題和漏洞,延伸查找重點領域和相關部門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問題,推動相關責任主體準確把握“樹木”“森林”狀況,以案為鑒開展警示教育和系列整改,校準政治生態建設風向標。

深化標本兼治,增強腐敗治理效能。常態化做好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要求紀檢監察機關必須不斷深化對管黨治黨、反腐敗斗爭規律的認識,堅持標本兼治、系統治理,構建辦案、治理、監督、教育一體推進的工作機制,使嚴厲懲治、規范權力、教育引導緊密結合、協調聯動,不斷提升治理腐敗的綜合效能。要堅持從政治上審視,著力發揮查辦案件純潔組織、凈化生態、護航發展的政治引領作用,把個案問題上升到面上施治,推動從個案清除、重點懲治向系統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轉變。要堅持辦案與監督有機融合、有效銜接,在立案之初就統籌部署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案件承辦部門及時反饋案件查處和案發單位廉政風險點、制度機制漏洞等情況,監督檢查部門、派駐機構結合信訪舉報和日常監督情況,督促案發單位有效落實整改,強化紀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完善制度機制、嚴格制度執行,著力遏制腐敗發生。要健全完善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效果評估機制,重點加強對案發單位黨組織做好以案促改、落實紀檢監察建議、開展專項整治等情況的效果評估,將相關情況納入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內容和年度綜合考核黨建指標,作為領導干部述責述廉、監督談話、政治生態分析研判等重要內容。要健全完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綜合評判通過辦案促進治理、完善監督、強化教育的實際效果,引導樹立正確的辦案理念,更好發揮辦案治本作用。(中國紀檢監察報理論周刊與中國紀檢監察學院黨建教研部聯合課題組 課題組成員:牛穎秀 胡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