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光(公元1019年—1086年),字君實,號迂叟,世稱涑水先生,北宋陜州夏縣涑水鄉(今山西運城市夏縣)人。
司馬光于宋仁宗寶元元年(公元1038年)進士及第,累遷龍圖閣直學士。歷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官至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去世,追贈太師、溫國公,謚號文正。北宋政治家、史學家、文學家,主持編纂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編年體通史《資治通鑒》。
直諫忠臣
司馬光秉性剛直,在從政中始終堅持原則,舉薦賢人,斥責奸人,也敢觸犯龍顏,寧死直諫。
仁宗得病之初,皇位繼承人還沒有確定下來。群臣怕觸犯皇上忌諱,都緘口不言。而司馬光卻當面和仁宗說起此事。仁宗雖然沒有怪罪他的意思,卻遲遲不下詔書。司馬光再次給仁宗上書,言明利害關系。仁宗看后大為感動,不久就立英宗為皇子。
英宗并非仁宗的親生兒子,只是宗室而已。司馬光料他繼位后,一定會追封他的親父母。后來英宗果然下令讓大臣們討論應該給他的生父什么禮遇,唯司馬光一人上書說:“為人后嗣的就是兒子,不應當顧忌私親。濮王應按照成例,稱為皇伯。”這一意見與當權大臣的意見不同。御史臺的6個人據理力爭,都被罷官。司馬光為他們求情,沒得到恩準,也請求與他們一樣被貶官。
司馬光一直堅持原則,被稱為“社穆之臣”。宋神宗也感慨地說:“有像司馬光這樣的人常在我的左右,我就可以不犯錯誤了。”
安邦治國
人才、禮治、仁政、信義是司馬光安邦治國的根本措施。他說,修心要有3條要旨:仁義,明智,武略;治國也要有3項要旨:善于用人,有功必賞,有罪必罰。
西戎部將嵬名山打算幫助朝廷捉住敵人李諒祚。司馬光上書反對,他說:“嵬名山的兵力不足,未必能捉住李諒祚。即使僥幸得勝,治標不治本,以后還會產生另一個李諒祚,這就成了我們的禍患。”皇帝沒有聽從司馬光的意見,從此西邊狼煙四起。
公元1071年,王安石為相,在政見不同、難于合作的情況下,司馬光請求擔任西京留守御史臺,退居洛陽,專門研究歷史,想將幾千年的歷史興衰得失編寫成一本既系統又簡明扼要的通史,以便從歷史的興衰成敗中提取治國的經驗。
宋英宗治平元年(公元1064年),司馬光把自己創作的史書《歷年圖》25卷呈獻給英宗。過了兩年又呈上《通志》8卷本。英宗看后,非常滿意,要他繼續寫下去,并下詔設置書局,供給費用,增補人員,專門進行編寫工作。司馬光深受鼓舞,召集了當時著名的歷史學家,共同討論書的宗旨、提綱,并分工由劉班撰寫兩漢部分、劉恕撰寫魏晉南北朝部分、范祖禹撰寫隋唐五代部分,最后由他總成其書,由其子司馬康擔任校對。
神宗即位后,認為《通志》比其他的史書更便于閱讀,也易于借鑒,就召見司馬光,大加贊賞,并賜書名為《資治通鑒》,說它“鑒于往事,有資于治道”,還親自為此書作序。神宗還將穎邸舊書三千四百卷賞給司馬光參考,寫書所需的筆墨紙硯以及伙食住宿等費用都由國家供給,給司馬光提供了優厚的著書條件,同時也促進了這部史書的編修工作。到神宗元豐七年(公元1084年),此書終于完稿,連修訂在內共用了19年時間。
該書是我國歷史上第一本編年體通史,記述了1362年的歷史,全書共294卷,且記事簡明扼要,文筆生動流暢,質樸精練,不僅可以作為史學著作閱讀,有些篇章也可作為文學作品欣賞。
以儉養德
司馬光一生清廉簡樸,不愛錢財。仁宗時,施行高薪養廉制度,朝廷對司馬光有不少賞賜,但他分文不取。如仁宗詔賜司馬光金錢百余萬,珍寶絲綢無數;元豐七年12月,神宗降詔獎諭司馬光,“賞與銀、絹、衣和馬”等。但史料記載,這幾次賞賜司馬光都沒有要。僅有一次,英宗將仁宗價值百余萬的遺物頒賜群臣,司馬光獲得近千緡,他左手進右手出,將全部所得都交給了諫院做公使錢。
司馬光一生不喜華靡,“食不敢常有肉,衣不敢有純帛”。司馬光的宅第簡陋,僅可避風雨。更為可貴的是,司馬光不僅自己以儉養德,而且深深地影響著身邊的家人。
司馬光從小浸潤在良好的文化氛圍中,他的啟蒙老師就是他的母親聶氏。一次,他和一群小伙伴在庭院玩耍,一個同伴不慎掉進大水缸里。其他孩子嚇得慌忙逃走,而司馬光卻砸缸救了人。又一次,司馬光想吃青核桃,卻剝不開皮。姐姐試了試,也剝不開。女仆見了便把青核桃放在開水里燙了一下,皮就被剝了下來。姐姐回來問他皮是誰剝下來的?司馬光說是自己剝的。在場的母親看得一清二楚,便教育兒子:“誰剝開了核桃皮是一件小事,可撒謊卻是一件大事。一個人即使才能蓋世,品德殘缺,一生也將無用武之地。”
在母親的教誨下,司馬光德才超眾,通貫古今,十九歲考中進士,后來官至宰相,他的母親聶氏功不可沒。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