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吏故事 | 黃德濂:剛正不阿 廉政愛民

發布時間:2024-10-15 09:04:26   來源:云南法制報紀檢監察周刊

黃德濂(公元1786—1849年)字邵懷,號惺溪,安化縣龍塘鄉人。

黃德濂和陶澍、賀長齡、魏源、羅繞典等人都是晚清地主階級改革派人物。當時的社會危機激發了他們的愛國熱忱,努力探索中國的富強之路,從中國傳統文化中尋找思想理論武器,掀起了愛國經世思潮,形成了“湘系經世派”,黃德濂也是其中重要的一員。

黃德濂從小受黃氏家風家訓的影響,生而敦摯,學而聰敏,苦而自勵,見而獨解。他所處的時代是晚清王朝逐步走向衰敗的時代,國家積弱,人民受苦。他于嘉慶十八年舉湖南鄉試,二十二年成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檢討。

為國盡忠誠

黃德濂在朝為官30余年,長期在邊遠地區任職,他主張敦品勵學,選拔人才。道光三年十二月五日(公元1823年),黃德濂針對當時任人唯親、學不致用的人才觀弊端,向皇上奏疏:鄭重選拔人才。并提出“將文章品行二者并衡”。

對黃德濂的奏疏,道光皇帝非常重視,做了數百字的批示,并褒揚黃德濂。道光元年(公元1821年),黃德濂剛任京檢討官不久,朝廷為評定周邊叛亂耗資甚巨,國家財政緊缺,戶部以西陲用兵急,擬議:“突破捐官常例,凡官宦子弟可以捐錢買官。”黃德濂則堅決反對捐錢買官,謂:“按常例捐資,有階無官,于吏治無損;今入資為官,仕途混雜,良莠不齊,勢必影響政績。”奏章入軍機,部議:“以降級調用論處。”道光帝以其詞直,仍保留原職。

道光十九年至二十六年(公元1829—1846年),黃德濂在云南各地知府任上幾易其職,皆政績卓著。當時的民族地區治安混亂,人民怨聲載道。黃德濂到任后,對殺人越貨者格殺勿論,對慣匪處以重刑,社會治安明顯好轉。次年,偵破惡僧殺人積案,在當地引起很大震動。由于維護穩定,剿匪有功,被清廷賞戴花翎。

為官盡勤廉

黃德濂于道光二年至八年(公元1822—1828年)先后在地方任監察御史7年。他上任不久就彈劾貪官污吏數人。他親自參與府、廳、州的士子選拔考試,公正廉明,士子咸服。

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黃德濂在河南道監察御史任上上疏:兩廣天地會、山東大乘教、白楊天主教等邪教組織日漸蔓延鄰省,擾亂民心,必須嚴懲。而官府有的不聞不問,有的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有的還參與其中。針對這一情況,必須整頓吏治,嚴懲貪污腐敗。他因此受到道光皇帝的褒揚。

為民盡仁愛

道光十年(公元1830年),黃德濂任太原府知府,其時蒲州爆發鹽案,朝廷將黃德濂改任為蒲州知府,辦理蒲州鹽案。黃德濂經過調查認為,蒲州海灘產鹽不宜五谷,市民上市賣鹽,是衣食所需的正常行為,于是奏請改革鹽法,按計課多少丈量民田,予以津貼。通過改革鹽法,使國家增加了稅收,老百姓得到實惠,同時又打擊了官商勾結倒賣食鹽行為,讓當地百姓贊不絕口。

黃德濂在邊陲地區知府任上,隨朝廷需要有時一年五易其職,有時數十年在蠻荒之地任職,雖功勛卓著,但身體每況愈下,終染疾病。為官30余年,最后在山西任職時病發,于告歸途中去世。

黃氏一門前后出了4位進士,這與黃氏家風“忠孝、勤廉、仁愛”有關。

黃德濂的堂叔黃崇光中進士,任過道光皇帝和陶澍的老師,他秉性剛直,不愿到朝廷為官,只愿為家長教授生徒,曾任寶慶府教授,后為湘陰仰高書院和常德朗江書院主講,文名益顯,詩書皆精,著述頗豐,學者宗之。

黃德濂之孫黃自元獲同治七年殿試第二名,曾任河南道監察御史、甘肅和寧夏府知府,以書名一,有150多種碑帖留傳于世,尤其是《間架結構摘要九十二法》《千字文》《正氣歌》《張茂先勵志詩》等法貼家喻戶曉。

黃德濂曾侄孫黃鳳岐于光緒二十年(公元1894年)中進士,曾任清廷虎神營教練等職,文武兼備,以武功蓋世,是戊戌六君子之譚嗣同的塾師,與大刀王五是拜把兄弟。著有《侯度錄》《國術管窺》《玩中玩的賦》等武術著作,是著名武術家和武術理論家。

“四黃”作為封建士大夫中的改良派,面對社會現實都表現出強烈的愛國主義情懷,他們濟世扶危、改革吏治、懲惡揚善、興辦實業,以順應變革圖強的歷史潮流,是當時社會的佼佼者。

據清風益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