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間,八桂大地廉脈延綿不絕,清氣長盛不衰。
袁崇煥(公元1584—1630年),字元素,號自如,明代廣西藤縣天平鎮白馬村人,祖籍廣東東莞。明萬歷二十五年(公元1597年)14歲時應廣西藤縣等試,補弟子員;萬歷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23歲時在廣西桂林參加武試,名列前茅;萬歷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36歲時中進士,官至兵部尚書兼右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多次擊敗后金軍的進犯。
梧州市藤縣天平鎮新馬村,是明末抗金名將、愛國將領袁崇煥的故里。進入新馬村,一口形似寶瓶的古井躍然眼前,相傳袁崇煥出生的時候,一枝淡紅色的蓮花從井中綻放,蓮花井因此得名。光陰流轉,徜徉于今天的蓮花井旁,依然能夠聽到鄉親們傳頌著袁崇煥忠心報國、廉心自律的故事。
據傳袁母從小以蓮花高潔的品格教育袁崇煥,蓮通“廉”,在母親的教導下,袁崇煥一生清廉。除了作為戰功卓著的愛國將領而廣為人知,他的清廉,史書也多有記載。明代官修編年體史書《明實錄》記載,袁崇煥“職五年關上,不受人一絲”,這里講的就是他守衛遼東期間,與士兵同甘共苦,過著清貧的邊塞生活的生動寫照。
盡心為民 秉公執法
明萬歷四十八年(公元1620年),袁崇煥被朝廷任命為福建邵武知縣。《邵武府志》記載袁崇煥“明決有膽略,盡心民事”。有一次,縣里一戶百姓家著火,袁崇煥不顧危險,穿上靴子就跑到百姓家幫忙救火。在任期間,他還微服私訪,重查舊案,平反冤獄,實現“冤抑無不伸”。
袁崇煥心系百姓、秉公執法、愛崗敬業、公正廉明的作風得到百姓贊揚。張岱《石匱書后集·袁崇煥傳》說:“此臣作法自別,向為縣令,不取一錢,天生此臣,以為社稷。”
忠心報國 戰功赫赫
明天啟二年(公元1622年)正月,袁崇煥進京接受考核,時值后金軍虎視中原,不斷侵入遼東。京城諸多官員貪生怕死,唯恐到遼東任職抗敵。袁崇煥報國心切,不僅單騎出山海關考察形勢,還自薦守關,旋即獲得任用。袁崇煥以寧遠為重點,苦心構筑山海關至寧遠的“關寧防線”,連續取得“寧遠大捷”和“寧錦大捷”,重創后金軍隊,打破后金軍不敗的神話,他也因此升任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崇禎二年(公元1629年),后金皇太極大軍進攻北京,袁崇煥又自遼東千里馳援,在京城廣渠門和左安門展開激戰,成功解除后金軍對京城的威脅。
袁崇煥的赫赫戰功卻換來朝廷的疑心猜忌,崇禎帝聽信閹黨余孽讒言,誤中皇太極反間之計,于崇禎三年(公元1630年)以莫須有的謀叛罪將袁崇煥磔刑處死。臨刑前,袁崇煥仍以“忠魂依舊守遼東”的誓言,表達了對大明朝廷的絕對忠誠。直到清朝修《明史》時,這一冤案才得以澄清。
廉心自律 家無余資
袁崇煥為官清廉,查繼佐《罪惟錄》中記載他:“此臣作縣官,不入一錢。”袁崇煥也曾寫詩曰:“杖策只因圖雪恥,橫戈原不為封侯。”將不圖名、不逐利、不愛錢,只為社稷和百姓作為自己一生為官的追求和志向。崇禎皇帝曾給他不少賞賜,但他謝絕了蟒袍玉帶,并將賞賜的銀幣換做銅錢充作軍餉,用于慰勞生活困窘、缺衣少食的邊關將士,深受將士愛戴。
袁崇煥父親去世,他告假回鄉處理后事,他在請求回鄉赴喪事的《請假疏》中說:“臣自為令至今,未嘗余一錢以負陛下。昨聞訃之日,諸臣憐臣之不能為行李,自閣、督、撫以下,俱醵金為賻。臣擇而受之,束整遄歸,以襄臣父大事。”這里記載的就是袁崇煥連準備回家赴喪的盤纏都沒有,就連辦父親喪事的錢也是同僚、朋友們慷慨解囊捐助的。《明史·袁崇煥傳》記載,“袁崇煥死后,籍其家產,家無余資”。
如今,藤縣充分挖掘袁崇煥廉政文化元素,建有袁崇煥廉潔文化園、袁崇煥紀念館、蓮塘書舍等,通過展示袁崇煥生平事跡、雕刻百蓮詩等多種形式深入弘揚袁崇煥的廉潔精神,傳頌他“但留清白在,粉骨亦何辭”的忠廉之心和報國之志。
據方志廣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