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宣布處分決定與警示教育同步開展

發布時間:2024-06-18 07:56:49   來源:德宏州紀委監委

“我將正確對待處分決定,認真檢視整改,希望其他同志引以為戒……”日前,梁河縣曩宋阿昌族鄉紀委在曩宋村支部黨員大會上,現場宣布對支部黨員黃某某的處分決定,黃某某當場表態。

“這次會議對我觸動很大,身邊人的前車之鑒讓我深思,給予我警醒,我將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參會黨員表示,這次處分決定宣布把違紀黨員干部的“后悔藥”變成了身邊人的“預防針”,是一堂場深刻的警示教育課。

把處分決定宣布轉化為一場“批評與自我批評”“釋理與說法”“認錯悔錯與鼓勵激勵”的警示教育,引導受處分人知錯、認錯、悔錯,是該縣充分發揮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懾作用,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的有效手段。

近年來,該縣紀委監委在加大監督執紀執法力度的同時,重視發揮宣布處分決定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擺違紀事實、說處理依據、提整改建議”的警示教育為基礎,積極推動宣布處分決定與警示教育同步開展,讓處分決定從“一張紙”變成“一堂課”,讓“一個案例”變成“一面鏡子”,充分發揮案件查辦的懲處威懾作用,達到處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該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處分決定宣布作為推進“全周期管理”的重要一環,以典型案例為鏡鑒,用身邊事警示教育身邊人,切中要害、點到痛處,壓緊壓實受處分人員所在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督促黨員干部把自己擺進去,深刻反思、汲取教訓,學紀學法、知紀知法、守紀守法。

此外,該縣紀檢監察機關積極開展回訪教育工作,全面了解受處分人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和整改落實情況,主動幫助受處分人分析錯誤性質及危害,提高思想認識,做到以理服人、以紀教人、以情感人。

“案件查辦絕不是‘結案了事’,要實現案件辦理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必須扎實做好‘后半篇文章’。”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要深刻汲取違紀違規案件的教訓,加強黨紀黨規的學習,加強對黨員干部的監督與管理,進一步落實好黨員干部的幫扶責任,真正做到“懲前毖后,治病救人”,不斷提升紀法教育在黨員教育中的實際成效。(張琪  李碩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