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查核實,反映雷某某的問題失實,現為其澄清。”近日,龍陵縣紀委監委到該縣某局召開澄清正名會議,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干部雷某某澄清正名。
月前,龍陵縣紀委監委信訪室收到反映雷某某不認真調查群眾投訴問題的舉報。該信訪舉報反映內容具體、指向明確,承辦人員及時向該局了解情況,按程序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談話。經談話核實并查閱相關證據資料,未發現存在問題,對該檢舉控告予以了結。
“我們身處基層,在一線工作中難免‘得罪人’。失實舉報一旦處理不當,容易寒了基層干部的心。為了讓干部放下心理包袱,不被誣告陷害‘束縛手腳’,我們在經過審批并征求干部本人同意后,采取會議形式對雷某某予以澄清正名。”龍陵縣紀委監委第四紀檢監察室工作人員介紹。
此次澄清會議的召開,一方面為被反映對象卸下了心理“包袱”,消除了不利影響,旗幟鮮明地體現了“干部為事業擔當,組織為干部護航”的導向。一方面也引導黨員干部正確對待檢舉控告,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鼓勵其相信組織、依靠組織,配合做好了解核實工作。
嚴懲腐敗是擔當,澄清正名也是擔當。龍陵縣紀委監委深入推進干部擔當作為“激勵行動”,嚴格落實“一信雙查”制度,始終將開展澄清正名和誣告陷害查處工作貫穿監督執紀和審查調查全過程。把澄清正名工作與落實干部激勵機制以及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相結合,堅持“誰承辦、誰澄清”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嚴格把握開展澄清工作的范圍和流程,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紀法規為準繩,靈活采用書面澄清、當面澄清、會議澄清等方式,為受到不實舉報的黨員干部恢復名譽。
同時,為鞏固澄清正名效果,龍陵縣紀委監委以“澄清正名+暖心回訪”持續做好澄清正名的“后半篇文章”。建立澄清正名數據庫,依照“一人一對策”量身定制回訪方案,通過電話回訪、單位走訪、定期約訪等方式,開展跟蹤回訪激勵工作,及時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狀態、工作表現等,并及時與被誣告干部所在黨委(黨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等進行溝通,確保干部在評先評優、提拔使用等資格審查環節不受影響。據了解,今年以來,全縣共為9名受到不實舉報的黨員干部進行了澄清正名,持續為真干、敢干、實干的黨員干部“撐腰鼓勁”,增強黨員干部敢做善為的“底氣”。
“下一步,將以紀檢監察干部‘三訪’工作為抓手,深入鄉鎮集市和村組宣傳檢舉控告受理范圍、舉報渠道、舉報人權利義務以及誣告陷害行為的查處等信訪舉報知識,引導群眾依規依紀依法、實事求是地參與信訪舉報,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錯告、誤告和誣告陷害行為。”龍陵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李轉鳳 馬斯婷 || 責任編輯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