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從個人賬戶中支出的公款

發布時間:2024-01-23 09:34:36   來源:文山州紀委監委

“我以為只要不挪用侵占公款,就不會違反紀法條例,現在想想還是自己法律意識太淡薄了。”廣南縣委統戰部會計曾某受到政務警告處分后懊悔不已。

此前,廣南縣委第三巡察組在縣委統戰部開展巡察時,發現該單位存在公款私存問題。

“你們單位的這些報銷資金為什么都是從唐某的個人賬戶轉出的?”巡察組開門見山直接找到廣南縣委統戰部會計曾某問道。

“唐某是我們單位的出納,為方便單位日常支出報銷,所以才將公款存在出納的個人賬戶上。”

“你們這樣操作是哪個領導授意的?這是違規的行為你們知道嗎?”

“沒有領導授意,我們想著這樣更方便一些,所以就將錢轉到個人賬戶了,但單位報銷的每一筆費用都是真實存在的,我們沒有挪用過,你可以看看這些憑證……”

經過巡察組核實了解,報銷的每筆費用確實都是實實在在產生的,沒有虛報冒領的情況。

“這是作為經費管理使用不規范的問題反饋整改,還是作為線索移交?”巡察組的同志及時與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同志商量討論。

“這屬于公款私存的問題,存在較大的廉潔風險。私存的金額有多少?私存時間是否超過3個月,建議巡察組再次深入核實。”縣紀委監委案管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的負責人提出了建議。

經巡察組再次核實,在2019年2月至2023年1月期間,曾某為方便支用、規避財政清算等,在未向領導請示匯報的情況下,擅自以支取現金的方式,將單位賬戶資金51萬余元,分71次提存至唐某的個人銀行賬戶,除返還單位賬戶8萬余元外,其余用于單位日常支出。

巡察組將相關問題移交該縣紀委監委處理,最終曾某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針對該案暴露出來的財務管理混亂等相關問題,該縣紀委監委對縣委統戰部主要負責同志、分管領導、出納人員進行談話提醒,責成縣委統戰部舉一反三健全經費管理機制,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廣南縣紀委監委 江家正 徐立 || 責任編輯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