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產業項目拖欠群眾土地流轉費和務工費……”在怒江州召開的九屆州委第七輪巡察整改集中反饋會上,州委各巡察組組長向被巡察黨組織面對面、點對點反饋了專項巡察發現的突出問題。
為進一步建立全鏈條閉環管理機制,提升巡察整改質效,做深做細巡察“后半篇文章”,該州緊盯巡察整改主體責任,出臺《被巡察黨組織巡察整改工作指引》,強化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州委主要領導在州委書記專題會上直接點人點事點問題,明確整改要求;州委常委、州政府分管(聯系)領導、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在反饋會上提出整改要求;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和巡察機構進一步壓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巡察效果好不好,關鍵要在整改上發力。為此,該州建立了巡察整改聯席會議制度,由州紀委監委牽頭,組織、宣傳、巡察等部門協同,定期聽取巡察進展情況匯報,全過程指導巡察整改工作;建立“室組辦地”聯合審查報告機制,由州紀委監委監督檢查室、派駐紀檢監察組、巡察辦、巡察組對被巡察黨組織整改方案進行4方聯合審查,確保整改不變樣不走形。
在此基礎上,該州還在每輪巡察反饋問題集中整改期滿后,由紀委監委、組織、巡察等部門組成聯合監督檢查組,通過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回訪督查”的方式,開展整改質效評估及整改滿意度測評,確定整改質效。對反饋問題整改不徹底、制度執行不力的單位(部門),嚴肅追責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對巡察發現的各領域共性問題和普遍性問題,督促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專項治理,推進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我們堅持發現問題和整改問題雙向發力,強化整改監督,壓實各方責任,切實抓緊抓細巡察‘后半篇文章’。”該州委巡察機構主要負責人表示,還將持續推動巡察整改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監管責任有機貫通,促進巡察監督、整改、治理有機銜接,切實提升整改和成果運用質效。(熊慶輝 || 責任編輯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