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東:探索建立“不駐組副組長”工作機制

發布時間:2024-05-29 10:00:17   來源:普洱市紀委監委

“該村干部沒有經過‘四議兩公開’就私自出租村集體的茶地,除了程序問題還要注意是否存在優親厚友、收受禮品禮金的情況,建議再深挖一下……”近期,在十四屆景東縣委第八輪巡察問題線索研判會上,該縣縣委第三巡察組“不駐組副組長”對巡察發現問題線索提出建議。

為推動解決巡察“問題線索不精準、可查性不強”這一難題,景東縣委探索建立“不駐組副組長”工作機制,由對口聯系被巡察單位的紀檢監察室主任擔任巡察組“不駐組副組長”,不斷深化紀律監督和巡察監督的有效融合,推動“紀巡監督”同向發力、同題共答。

“‘不駐組副組長’提前介入巡前、巡中、巡后的各個環節,對各類要素系統把控、精準分析,重點關注巡察進度,深入研判問題線索,跟進督促問題整改,但不參與巡察組日常工作,不駐組辦公。”該縣縣委巡察辦主任介紹。

巡察進駐前,“不駐組副組長”聯合縣紀委監委黨風室、案管室、信訪室、紀檢監察室等多個部室參與巡前通報,通報被巡察黨組織政治生態、責任落實、巡察整改、有關舉報情況以及領導干部有關問題線索和處置情況等。面對面通報日常監督中發現被巡察黨組織存在的問題和關注重點,通過“把脈會診”為被巡察黨組織把準“脈搏”、精準“畫像”,為巡察組提供監督靶向。

巡察過程中,“不駐組副組長”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與巡察組組長加強會商研判,憑借豐富的辦案經驗,協助做好問題線索甄別,對線索構成要件進行審核,幫助巡察組厘清深挖線索的方向。對事實清楚、可查性強的,按程序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提前介入,邊巡邊查、快審快結,及時形成有效震懾。

巡察反饋后,“不駐組副組長”充分發揮參與巡察、對被巡察黨組織“底數清、情況明”的優勢,科學指導被巡察黨組織制定整改方案,推動建章立制,進一步增強日常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精準把關整改成效,有效促進整改落實、落地、落細。

今年以來,該縣紀委監委共選派5名“不駐組副組長”參與巡察工作,力量互補、效能互賦,實現了巡察監督和紀律監督的“無縫銜接”,有力提高了問題線索質量和查辦效率。

“‘不駐組副組長’推行以來,‘紀’助‘巡’威,‘巡’借‘紀’專,巡察監督與紀檢監察監督相互借力、相互印證,切實提高了巡察質效。”該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整合監督力量,推動紀律監督與監察監督、巡察監督、派駐監督等各類監督力量深度融合、高效協作,在促進貫通融合、形成監督合力上下功夫。(周廉欽 || 責任編輯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