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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分配的補助金

發布時間:2024-10-17 11:09:44   來源:普洱市紀委監委

“李某明戶領取天然林補助金2508.33元,胡某華戶領取草原承包補助金1181.25元,馬某昌戶領取天然林補助金2508.36元……”

“終于領到天然林補助金和草原承包補助金了,這下我們就安心多了,感謝鄉紀委同志的幫忙。”

日前,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國慶鄉田房村臘迷寨小組9戶村民在鄉紀委的監督推動下領到了二百谷梁子林地的草原承包補助金和天然林補助金。

此前,國慶鄉紀委在日常監督中接到群眾反映,稱原本應由田房村臘迷寨小組9戶農戶共享的一塊名叫二百谷梁子的林地草原承包和天然林補助金多年來沒有實際分配到戶,群眾多次反映無果。

收到反映后,國慶鄉紀委高度關注,成立核查組,制定核實方案,深入實地調查核實。

核查組兵分兩路,一路緊鑼密鼓地入戶找當事人了解情況,一路到鄉財政所調取相關資金撥付明細,同時,到鄉農業、林草部門查清林地權屬。經過周密的核查了解,終于厘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2008年,臘迷寨小組有一塊離家較遠的林地二百谷梁子,經該小組李某明等9戶農戶商議,一致同意該林地不再逐戶進行面積測量和分戶辦理林權證,而是將472.5畝林地登記在朱某德名下,該林權證內的確權林地由9戶農戶共同享有。

到了2011年,國家施行了草原承包補助等相關政策,確權的林地能夠給予相應的補助。根據國家惠農政策,鄉農業、林草部門按照農戶草原承包合同書和林權證花名冊將二百谷梁子林地的草原承包補助金和天然林補助金統一打入了朱某德賬戶,朱某德認為該補助金既然打到了個人賬戶就歸個人獨有,從而導致李某明等8戶農戶未領到補助金。

“老朱啊,你們9戶人家當時商量好的事情,怎么到分補助的時候就犯糊涂了呢?”

“書記,經過你們多次的教育批評,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

事實雖已查明,但問題亟須解決。鄉紀委一方面對朱某德開展批評教育,督促其退回了不屬于自己的補助金;另一方面,聯系鄉林草部門、田房村“兩委”干部先后4次進入臘迷寨小組召開群眾會議,做通群眾思想工作,詳細講解相關政策。

最終,經9戶農戶全部簽字同意后,二百谷梁子林地的草原承包補助金和天然林補助金共計33206.25元全部重新分配到位,今后的補助金將按年度按時分到農戶賬戶。(沈雷 龍順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