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要聞 > 正文

以整改評估為抓手 臨翔區做好巡察 “后半篇文章”

發布時間:2024-10-26 12:41:20   來源:臨滄市紀委監委

“在建立長效機制方面,你單位針對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沒有舉一反三、完善制度,推動系統整改、集成整改不到位,不能計入整改完成得分……”近日,臨滄市臨翔區組建巡察整改評估工作組對接受五屆區委第八輪巡察的11個黨組織開展巡察整改成效評估。

為有效提升巡察整改質效,今年來,該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出臺《區委巡察整改評估辦法(試行)》,明確評估對象、指標、方式、程序及結果運用等內容,以成效評價倒逼問題整改,扎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開展巡察整改評估,是督促被巡察黨組織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有效抓手。”區委巡察辦相關負責人說道。該區從被巡察黨組織落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紀檢監察機關(機構)落實巡察整改任務和監督責任、整改實效和建立長效機制、整改公開和干部群眾滿意度、必須扣分項和巡察整改中的創新做法幾個維度,對巡察整改情況進行全面評估。

該區巡察整改評估主要采取自我評估和督查評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巡察整改公開1個月內,各被巡察黨組織對照評估指標,對集中整改情況進行自我評估,評估結果作為督查評估的重要參考。巡察整改公開1個月后,由區紀委監委牽頭,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巡察辦、區委巡察組“多方聯動”組建評估組,對照問題整改臺賬,對被巡察黨組織開展現場督查評估。

“我們采取聽取匯報、個別訪談、查閱資料、走訪調研、現場抽查、民主測評等方式,重點核查被巡察黨組織整改工作推進和落實情況,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成效和存在的問題。”五屆區委第八輪巡察整改第三評估組組長介紹。各評估組從整改成效、整改時限、長效機制等方面,對被巡察黨組織整改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和綜合評估,畫出巡察整改“動態像”。

找問題并不是最終目的,“診斷”開具“良方”才是巡察整改評估的題中之義。該區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對被巡察黨組織整改情況實事求是地評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對評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按照《臨翔區委巡察工作約談辦法(試行)》及時約談被巡察黨組織相關責任人,督促做好整改工作。對評為“不合格”等次的被巡察黨組織,列入重點整改監督對象和巡察“回頭看”建議名單,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典型問題通報曝光,持續傳導整改責任壓力。

此外,該區還對被巡察黨組織自我評估高于督查評估的差異指標進行分析研判,并列入整改監督重點,倒逼被巡察黨組織自我加壓,實現監督常在。

“巡察反饋問題是否真整改、改到位,是巡察成果運用的生命力所在。下步,我們將持續推動巡察整改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監管責任有機貫通,促進巡察監督、整改、治理有機銜接,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發展的動力。”該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劉珍 熊之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