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向承租商戶收取的水電費單價居然這么高,比市場價高了一倍……”日前,一份集體股份合作社以較高單價收取水電費的憑證引起了昆明市五華區委巡察組的注意。
針對該合作社水電費異常問題,巡察組在召開組務會進行集體研判后,決定抽絲剝繭,細盤細查。
通過查閱該合作社及下屬企業2022年度至2024年度的水電費收繳明細發現,三年間的水電費收支差額高達32萬余元,在年底全部轉為了合作社收入。經了解,該合作社有多處資產和鋪面對外出租,入駐的商戶與合作社簽訂租賃協議約定商戶的水電費由合作社代收代繳,但協議未明確合作社可以提留和收取代收代繳的服務費或管理費。該合作社以較高單價向商戶收取水電費后,再向自來水公司及供電公司按標準繳費,形成收支差額,俗稱“吃差價”。
合作社該行為商戶是否知情?懷揣疑問,巡察組隨即向承租商戶進行核實,多家承租商戶均表示對此并不知情,合作社事先未告知和未協商過加價收水電費。部分商家在與巡察組溝通中吐槽每月水費、電費虛高,日常開支大。
其中是否還有其他貓膩?巡察組帶著疑問進一步查閱該合作社的相關會議記錄和資料,發現該合作社年初通過股民大會決議,“在達到年度480萬元的生產經營計劃的收入后,合作社成員可以按比例發放年終績效獎勵金”。而合作社將每年向商戶多收的10余萬元水電費計入營業收入,剛好就湊夠了480萬元的目標收入,進而向合作社成員發放了數萬元的年終獎。
巡察組立即將問題反饋至街道黨工委,要求其舉一反三,全面排查,立行立改,并將問題線索移送區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按程序辦理。(王藝霏 黃東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