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只想著推動項目落地,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出發點是解決問題,但沒注意到程序上存在瑕疵。現在組織給予容錯認定,終于能放下思想‘包袱’專心投入工作了。”近日,嵩明縣楊橋街道黨工委副主任劉某某收到縣紀委監委送達的《容錯備案受理決定書》后感慨道。這是該縣紀委監委深化容錯糾錯機制建設,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一次生動實踐。
據悉,嵩明縣紀委監委在受理楊橋街道關于招商引資項目用地補償監管的容錯事前備案申請后,縣紀委監委啟動快速響應機制,即1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初審并出具接收單;組建專項調查組通過實地踏勘、資料核查、聯席會議等方式,查明該事項雖存在程序瑕疵,但屬解決批而未供土地問題的創新探索,未造成不良后果且補償資金監管到位,符合“事中報備”情形,故給予容錯認定。
“容什么、怎么容、如何糾,一直是我們思考的問題。”嵩明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相關負責人說道。精準容錯糾錯,量準容錯的“尺子”是關鍵。對此,該縣紀委監委系統謀劃、綜合施策,把握履職擔當、改革創新的“風險點”,聚焦容錯免責的“需求點”,依據《昆明市容錯糾錯辦法(試行)》創新建立“事前報備——事中監督——事后評估”全鏈條機制。針對干部在推進項目建設、處置突發事件或執行急難險重任務、化解矛盾焦點、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優化營商環境等過程中,需要先行先試、打破常規、容缺辦理,且可能出現失誤或偏差的9種情形,可予以報備,為改革型干部撐腰鼓勁。
此外,該縣紀委監委針對容錯糾錯建立“動機態度+客觀條件+行為性質+結果影響”的四維研判標準開展綜合評估。通過精準區分主觀故意與客觀過失、違規操作與改革試錯、謀私利與為公益的界限,既防止紀律“松綁”又避免問責“泛化”。近兩年為推動解決歷史遺留、“三資”管理等領域共發出整改建議29份,推動建立“村級權力規范運行手冊”長效機制。對存在工作失誤的干部,大多數采取“第一種形態”處理,開展“一對一”回訪教育156人次,實現“容錯不免責、糾錯促擔當”。實施容錯糾錯40人次,為14名受到不實舉報的干部澄清正名,移交誣告陷害線索5起,推動形成為擔當者擔當的良好政治生態。
“容錯不是最終目的,而是要通過制度保障讓干部敢闖敢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完善風險備案事項后評估機制,建立改革創新“案例庫”,推動容錯糾錯從個案處理向制度賦能升級,為高質量發展注入更強動能。(李黎輝 朱德芳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