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麗江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云南省紀委監委交辦,麗江市紀委監委對麗江市原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王育勤(已退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育勤身為黨員領導干部,毫無紀法意識,逾越底線紅線,私自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籍,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宴請、旅游安排和禮品禮金;隱瞞不報個人事項;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向下級單位、其他單位攤派、轉嫁費用;對家屬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便利和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王育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麗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麗江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王育勤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經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由云南省自然資源廳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由麗江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