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甸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馬倫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發布時間:2025-05-09 17:46:04   來源:昭通市紀委監委

據昭通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昭通市委批準,昭通市紀委監委對魯甸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馬倫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倫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法意識,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公車私用,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違規套取相關項目資金并出借他人或改變用途,造成不良影響;私設“小金庫”;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

馬倫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定,經昭通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昭通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馬倫開除黨籍處分,由昭通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