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吏故事 | 黃庭堅:當官莫避事 為吏要清心

發布時間:2025-04-01 10:12:12   來源:云南法制報紀檢監察周刊

黃庭堅(公元1045—1105),洪州分寧(今江西修水縣)人,北宋著名文學家、書法家,為盛極一時的江西詩派開山之祖,與杜甫、陳師道和陳與義素有“一祖三宗”之稱。與張耒、晁補之、秦觀都游學于蘇軾門下,合稱為“蘇門四學士”。生前與蘇軾齊名,世稱“蘇黃”。著有《山谷詞》,且黃庭堅書法獨樹一格,為“宋四家”之一。

宋元祐元年(公元1086)哲宗即位,詔黃庭堅為校書郎、《神宗實錄》檢討官。

安居若素

宋元祐二年(公元1087),遷著作佐郎,加集賢校理。《神宗實錄》修成后,提拔為起居舍人。

黃庭堅性情至孝,母親病了一年,他日夜察看顏色,衣不解帶,母親去世后,筑室于墓旁守孝,哀傷成疾幾乎喪命。喪服解除后,任秘書丞,提點明道官,兼國史編修官。

宋紹圣初年(公元1094),黃庭堅出任宣州知州,改知鄂州。章敦、蔡卞與其黨羽認為《神宗實錄》多誣陷不實之詞,使前修史官都分別居于京城附近各處以備盤問,摘錄了千余條內容宣示他們,說這些沒有驗證。不久,經院受考察審閱,卻都有事實根據,所剩下的只有32件事。黃庭堅在《神宗實錄》中寫有“用鐵龍爪治河,有同兒戲”的話,于是首先盤問他。黃庭堅回答道:“庭堅當時在北都做官,曾親眼看到這件事,當時的確如同兒戲。”凡是有所查問,他都照實回答,毫無顧忌,聽到的人都稱贊他膽氣豪壯。黃庭堅因此被貶為涪州別駕、黔州安置,攻擊他的人還認為他去的是好地方,誣他枉法。后因避親屬之嫌,于是移至戎州。四川的士子都仰慕他,愿意和他親近。他講學不倦,凡經他指點的文章都有可觀之處。

宋元符元年(公元1100)徽宗即位,起任黃庭堅為監鄂州稅,簽書寧國軍判官、舒州知州,又以受部員外郎召用,他都推辭不就,請求為郡官。

宋崇寧元年(公元1102)4月黃庭堅受命知太平州,6月到達太平州,任職僅9天即被吏部罷免。不僅免官,第二年他還被除名,羈管宜州(廣西河池市宜州區)。對此困境,黃庭堅安居若素,表現出豁達與坦然。“宜州者,所以宜人也”,將其心緒的平靜如水表露無遺。在宜州的歲月,黃庭堅留下了大量的詩詞書法作品及日常起居生活日記《宜州乙酉家乘》,被后人譽為“中國古代私人第一部日記”,這也是研究宋代宜州社會與歷史的珍貴材料。

不以民為梯 俯仰無所怍

黃庭堅一生從政,受家庭的熏陶和家學的影響,從走上仕途之初,就具有強烈的施仁政、撫黎民、建功業的思想,始終踐行“不以民為梯,俯仰無所怍”的從政主張。他在葉縣、太和、德平等地方官任上,適逢北宋政府推行農田水利法、市易法和鹽務專賣等改革,他深入窮鄉僻壤體察民情,如實上報實施情況,減輕百姓負擔,竭力為百姓呼吁。在修水縣黃庭堅紀念館有一幅畫,畫的是一棵枯黃的白菜,上面有黃庭堅的題字:“不可使士大夫不知此味,不可使天下之民有此色。”意思是,為官的人不能不知道這爛白菜的味道,更不能讓老百姓面帶這樣的菜色。

在實施王安石推行的“新法”中,黃庭堅剛正不阿,寬嚴相濟。黃庭堅還曾親書孟昶《戒石銘》中的“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十六字箴言于縣衙,以自省。宋紹興二年六月,宋高宗頒旨將黃庭堅手書的“戒石銘”頒發到各州縣,成為“御制戒石銘”,影響巨大。黃庭堅雖仕途多舛,但他所倡導的“當官莫避事,為吏要清心”“不以民為梯,俯仰無所怍”的從政主張深受后人景仰。

以孝為先

“天下無雙雙井黃”,在宋代,雙井黃氏是一個龐大的家族,人口眾多,田舍連片。為了培養人才,黃庭堅的曾祖父黃中理創辦了“櫻桃書院”和“芝臺書院”。書院推行“百行之首,以孝為先”的傳統文化。《黃氏宗譜》族訓中,專設“敦孝友”一節。正因為有黃氏家規以孝為先,所以人丁興旺、家庭和睦,見賢思齊、人才輩出,黃庭堅曾祖父黃中理及其兄弟的13個兒子中,就有10人高中進士。黃庭堅一生奉行“報國、重儒、至孝、清廉”的為人準則,不論何時都以國家事業為重,以廉潔從政為本,不妄為、不貪欲、不放棄,光明磊落,一身正氣,表現了士大夫的松柏氣節與淡泊情懷。黃庭堅去世后謚為“文節”。南宋時,黃庭堅的同鄉、右丞相章鑒回鄉時,深感愧對黃庭堅的大節,寫下了“半夜過雙井,不敢見先生”的詩句。嗟乎,斯人已逝,斯風長存。

據廣西紀檢監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