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紀時評:家風敗壞,害的是最親的家人

發布時間:2025-06-24 08:00:00   來源:云南法制報紀檢監察周刊

有一家國有企業的董事長,在位時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的弟弟妹妹謀取私利。他的弟弟妹妹賺到錢后,又給他們全家行賄。因違法犯罪,他和他的妻子、兒子以及他的弟弟妹妹都被判了刑。面對鏡頭懺悔,他埋怨弟弟妹妹欲望太大,利用他手中的權力大肆撈錢,讓他們全家坐牢。他的弟弟妹妹對哥哥更是指責,以淚洗面地說道,落到今天這個下場,都是他的哥哥害了他們,要是他的哥哥不以權謀私幫助他們賺錢,他們在老家種地雖然不富,也比現在坐牢幸福。

“家風敗壞往往是領導干部走向嚴重違紀違法的重要原因。”近年來,從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看,由于家風敗壞,從“全家福”淪為“全家腐”的不是個別。“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縱容家屬子女收受賄賂”;“對家人失管失教,追求高檔消費和奢靡生活”;“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對方財物”……在紀檢監察機關發布的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有不少違紀違法黨員領導干部被指家風敗壞,存在對家人失管失教等問題。

《中國紀檢監察報》在分析這類案件時指出,綜觀各地查處的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紀違法典型案件,不乏“一人當官、全家多人涉案”等情形。“此類腐敗問題建立在親密關系基礎上,以貪腐干部為中心,以血緣、姻親為紐帶,形成利益輸送鏈,本質是用公權‘惠及’私域,把親情和家族利益凌駕于紀法之上。”領導干部默許、縱容甚至直接幫助親屬利用其職權和職務影響力謀取私利,是家風敗壞引起腐敗問題的典型表現之一。

家風,影響著一個人的品質和行為。對居于領導崗位、握有權力的官員來說,敗壞的家風,往往成為牽引其自身及親屬走向牢獄的繩索。早在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就嚴厲地指出,不少領導干部“縱容家屬在幕后收錢斂財,子女等也利用父母影響經商謀利、大發不義之財”。縱觀已查處的大案要案,很多腐敗分子的違紀違法行為中,往往有“家族腐敗”因素。父子兵、夫妻檔、兄弟幫屢見不鮮,甚至“全家總動員”,把公權力變成“私人訂制”,最終一起走上不歸路。

家庭不只是人們身體的住處,更是人們心靈的歸宿。家風好,就能家道興盛、和順美滿;家風差,難免殃及子孫、貽害社會。縱觀中華民族五千多年的悠久歷史,“家”可謂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一個基礎性范疇。“家文化”可以說是中國文化的核心及倫理本位之所在,掌握了“家文化”就可以提綱挈領地理解中國傳統文化。“家文化”在傳承發展的過程中受儒家學說影響較深,其價值取向帶有濃厚的家國情懷,“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就是最好的概括。《禮記·大學》也講:“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意思是說,修身乃齊家、治國、平天下之根本,個人的品格完善與家族治理、國家管理、天下太平息息相關。

重視家風建設不僅是我們黨的光榮傳統,而且是我們黨的優良作風。毛澤東、周恩來、朱德同志等老一輩革命家都高度重視家風。早在新中國成立初期,毛澤東就在如何對待親情上定下三條原則:念親,但不為親徇私;念舊,但不為舊謀利;濟親,但不以公濟私。周恩來給親屬訂立“十條家規”,從沒有利用自己的權力為自己或親朋好友謀半點私利。劉少奇告誡來找他辦事的家鄉親戚:“我是國家主席不假,但我是共產黨員,不能隨便行使自己的職權。”朱德在家書中寫道:“那些望升官發財之人決不宜來我處,如欲愛國犧牲一切能吃勞苦之人無妨多來。”在家風建設上,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給我們樹立了光輝的典范,值得每一名黨員領導干部認真學習。

家風是社會風氣的重要組成部分,千千萬萬家庭的好家風支撐起全社會的好風氣。黨員領導干部的家風,絕不是個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直接影響黨風、政風、民風的大事。如果家風不正,不僅禍害家庭,還直接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給黨和國家的事業造成危害。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領導干部的家風問題,把家風建設作為領導干部作風建設重要內容,把對黨忠誠納入家庭家教家風建設,既注重價值引領,又注重建章立制,要求領導干部堅持道德“高線”,廉潔修身、廉潔齊家,嚴守紀律“底線”,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體現了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相結合,以道德和制度的內外合力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提供新路徑,推動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明顯好轉。

需要指出的是,不重視家風建設,主要體現在對家人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行為。主觀上既包括約束無方、管教不嚴的過失,也包括縱容默許、袒護溺愛的故意。對家人的行為失察而未予管教,或者已經察覺存在苗頭性問題,但自認為不會發生嚴重后果而未加重視、未予管教,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應當認定為家風不正;而較之于“放任不管”更為嚴重的是縱容默許行為,即黨員領導干部明知對家人不管不教會造成危害后果,仍對其行為持放任縱容態度,聽之任之,以致養癰遺患,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則認定為失管失教的家風問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黨員領導干部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領導干部的作風是關系到人心向背、關系到黨生死存亡的大事。重視家風建設不僅是道德要求,更是政治要求、紀律要求。《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規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必須注重家庭、家教、家風,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從業行為”“禁止領導干部家屬親友插手領導干部職權范圍內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要求黨員領導干部“廉潔齊家,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不論時代發生多大變化,不論生活格局發生多大變化,我們都要重視家庭建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習近平總書記語重心長地叮囑黨員領導干部,家里那點事“要留留神,防微杜漸,不要護犢子”。否則,“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處理,而且要從嚴處理”。“每一位領導干部都要把家風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廉潔修身、廉潔齊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時,嚴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把家風建設作為必修課,以身作則,嚴管家屬子女,涵養好家風。須知,家風敗壞,害的是最親的家人,也是影響黨風、政風、民風的大事。(紀軒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