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巡察黨組織要嚴格落實整改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起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要履行‘一崗雙責’,對照反饋意見落實好清單管理、對賬銷號制度……”近日,十三屆彝良縣委第九輪巡察反饋工作全部完成。
近年來,彝良縣堅守政治巡察定位,把巡察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促進改革發展穩定、推動基層治理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部門聯動以及協作配合機制,確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讓巡察利劍更光更亮。
“在巡察方式上,不斷探索群眾參與巡、帶著問題巡、現場實地巡等‘實用’方式,創新運用‘碼上巡’,靈活采取‘常規+專項’‘一托二+機動式+回頭看’‘鄉村一體巡+直接巡’等巡察方式,打好組合拳,切實提升巡察工作實效。”該縣委巡察辦有關負責人介紹。
為實現巡察機構和相關部門信息貫通融合,彝良縣先后制定出臺《縣紀委監委、縣委巡察機構、縣審計局工作聯動協作配合機制(試行)》《縣委巡察機構與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信訪局建立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強化巡察機構與其他部門事前通報與協作、事中溝通與配合、事后整改監督、成果運用等協作聯動,有效解決監督力量不足、政治監督與經濟監督融合不夠等問題,強化監督合力,提升監督質效。
巡前聯動是提升巡察工作質效的重要一環。在每輪巡察進駐前,縣委巡察機構結合被巡察黨組織職能定位進行前期調研,全面掌握被巡察黨組織情況,函請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政法委等部門向巡察辦提供有關情況,由巡察辦收集后,分送對應巡察組。同時,協調有關部門召開巡前情況通報會,單獨向對應巡察組介紹情況,有效實現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為巡察組進駐開展工作提供“第一手資料”,釋放“1+1>2”的疊加效應。
巡察進駐期間,縣委巡察辦負責同志不定期赴各巡察組了解工作進展情況,幫助協調解決問題,指導做好立行立改問題及問題線索移交等工作。
為扎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化巡察成果運用。巡察反饋時,對分管領域巡察整改提出具體要求,督促被巡察黨組織全面認領問題,制定方案、列出臺賬。反饋結束后,及時了解整改進展情況,組織開展實地調研督促,確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十三屆縣委以來,彝良縣委巡察機構把牢政治監督定位,持續磨光擦亮巡察利劍,自覺踐行人民立場,突出問題導向,共組織開展了9輪常規巡察和涉糧問題專項巡察,共巡察57個縣直單位、15個鄉鎮(街道)及131個村(社區),發現問題3457個,發現問題線索91件。(李忠偉 || 責任編輯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