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劉某的問題線索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建議啟動邊巡邊移邊查程序,移交市紀委監委辦理。”二屆瀘水市委第九輪巡察第二巡察組對瀘水市某單位黨組開展常規巡察期間,發現該單位相關負責人劉某的問題線索。經分析研判后,巡察組將該問題線索移交瀘水市紀委監委辦理,最終劉某受到相應處分。
加強巡紀聯動是提升巡察工作質效的一項重要探索,近年來,瀘水市紀委監委與市委巡察機構持續健全巡前集中會商、巡中研判移交、巡后成果運用以及整改督查等協作機制,充分發揮紀檢監察監督與巡察監督統籌銜接優勢,推動“巡紀監督”同題共答、同向發力,有力提升監督質效。
巡察進駐前,該市紀委監委召開巡紀聯動工作會議,由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相關紀檢監察室、派駐紀檢監察組與市委巡察機構面對面溝通,圍繞被巡察單位在主體責任、政治生態、廉政風險點、信訪舉報等方面的監督重點進行信息共享、分析探討,幫助巡察組在最短時間內對被巡察單位進行初步“畫像”,讓巡察組帶著問題“巡”、瞄準重點“察”。
巡察期間,建立巡察組與紀檢監察機關問題線索研判機制,由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室主任擔任不駐組副組長,就巡察中遇到的違紀違規問題進行多方面分析、研判、論證,對問題定性是否準確、支撐材料是否充分、是否構成違紀等方面開展分析研判,不斷提升問題線索的精準度和成案率。同時,強化問題線索邊巡邊移邊查,達到巡中成案、形成震懾的效果。據悉,二屆瀘水市委第九、第十、第十一輪巡察過程中邊巡邊移問題線索4人,立案1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人。
巡察結束后,綜合運用“紀委+組織+巡察”三方促改模式,圍繞整改責任、整改措施、整改結果等方面進行動態跟蹤督辦,及時反饋查找出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去年以來,該市紀委監委聯合市委組織部、市委巡察辦、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巡察整改監督檢查2輪次,發現問題32個,提出意見建議45條,發出工作提醒函1份,督促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有效推動巡察整改落地落實落細。
此外,該市委巡察機構還通過開設巡察微課堂、編排巡察小劇場等方式開展沉浸式警示教育,系統梳理巡察工作脈絡、現場演繹干擾巡察工作或不落實巡察整改的情形,倒逼干部主動對標找差距、舉一反三找問題,做到未巡先改。
“我們通過巡紀聯動實現了監督成本‘1+1<2’、監督質效‘1+1>2’的效果。”該市委巡察辦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持續健全完善巡紀聯動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協同配合,切實增強巡察震懾力和穿透力。(和軍建 || 責任編輯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