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24年3月30日至6月7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對紅河州進行了常規巡視。2024年7月10日,省委巡視組向紅河州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紅河州委履行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情況
(一)扛實主體責任,強化領導抓整改。州委堅決扛牢扛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全面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州委書記任組長、州長及相關4位州委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責任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全面統籌謀劃組織推進整改工作。及時召開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動員會議,對整改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舉行州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整改的重要批示精神。召開州委常委領導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深刻對照檢查、檢視問題、剖析根源、提出措施。省委巡視組反饋巡視意見以來,州委召開5次常委會會議,聽取和研究巡視整改工作。州委書記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帶頭牽頭領辦18個重點難點問題,以上率下,推動整改。
(二)聚焦反饋問題,系統謀劃強措施。全面系統研究,深入剖析每個問題點出的具體事項,找準問題的癥結、產生原因,堅持以點帶面、由表及里、標本兼治、系統整改,制定《關于省委第四巡視組對紅河州開展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針對巡視反饋的45個具體問題制定142條整改措施,梳理形成41項任務清單、20項涉及工程項目的任務清單,按部門分類形成牽頭事項清單、每月完成時限任務清單,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切實推進問題整改。
(三)力求整改實效,督促落實抓整改。通過全面調度、專題研究、實地核實、督促提醒、約談等方式督促推進落實。每月收集匯總分析、總結研判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對整改工作滯后或不到位的牽頭單位和牽頭領導發出工作督促提醒函41份;對負責重點、難點整改任務的整改單位進行約談2次;采取“四不兩直”方式深入重點難點工程類項目地進行實地核查,對牽頭單位整改工作推進情況進行全覆蓋實地復核。州紀委監委、州委組織部2次對中央巡視、中央環保督察、省委巡視、審計反饋等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全覆蓋實地監督檢查,列出重點監督檢查事項,向52個單位下發督辦函,有效促進整改任務落實。巡視組向州委反饋的45個具體問題,通過集中整改,完成38個,正在整改7個。
(四)統籌抓好提級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紅河州委統籌抓好被省委提級巡視的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和黨委組織部的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著力推動提級巡視整改工作扎實有效開展。截至目前,省委巡視組向州紀委監委機關反饋的37個問題,已完成整改35個、正在整改2個;向州委組織部反饋的26個問題,已完成整改26個。
二、巡視反饋重點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一)關于做實巡視、審計“后半篇文章”方面
1. 扛牢巡視整改責任。召開巡視整改動員會議,系統動員部署省委巡視整改工作。全面梳理2017年以來中央巡視、中央環保督察、省委巡視、審計等反饋問題,對未完成整改事項分析原因、找準對策推進整改,2次對2017年以來省委巡視紅河州反饋問題整改情況進行督查。
2. 抓實日常監督檢查。州紀委監委、州委組織部對巡視巡察、環保督察、審計反饋問題整改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將巡視整改納入日常監督檢查重要內容,把整改落實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管理監督的重要參考。
3. 切實提高整改實效。緊盯整改目標和整改時限要求,有序推動解決非公經濟黨建、違規發放津補貼、異龍湖流域截污治污等問題,取得階段性成效。
(二)關于加強邊疆民族地區現代化建設方面
1. 牢固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州委常委會會議第一議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的重要論述,把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樹立正確政績觀要求納入黨紀學習教育、干部教育培訓內容,將正確政績觀貫穿經濟發展全領域、全過程。
2. 加強哈尼梯田“活態”保護。制定《紅河哈尼梯田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加大溝渠修復和水源林保護力度,開展“哈尼梯田農村生態系統及梯田紅米種質資源保護發展標準化試點”工作,提升農產品附加值。印發《紅河哈尼梯田傳統文化保護傳承補貼辦法(試行)》等,激勵傳承發展,保持了遺產區5.6萬畝梯田面積不減。
3. 促進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探索“口岸屬地協同監管”改革,提升區內貨物進出境通關效率,目前,全州開發區規上工業總產值占比為80.3%,高于全省開發區平均水平2.31個百分點。成功舉辦2024中越(紅河)邊境經濟貿易旅游交易會,2024年度進出口貨值、貨運量分別同比增長50.2%、36.1%,均居全省第2位。
(三)關于認真履行職能職責,提高基層治理能力方面
1. 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九屆州委八次全會圍繞“九個破解”“十個重點突破”,對全州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進行系統部署。加強編制資源統籌管理,消化超編人員20人。加快推進國企改革,制定出臺壓減方案,完成2024年度平臺類企業壓減省級考核退出目標任務。啟動規范特許經營管理、財源振興五年行動計劃等改革事項。
2. 著力優化營商環境。建立紅河州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統籌協調機制,組織42家部門在州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開展“五減一優”公開承諾,13個縣市均已建立12345熱線工作機制。認真落實政務服務中心進駐事項負面清單管理,完成人民銀行紅河州分行、紅河金融監管分局入駐州政務服務中心事宜。
3. 扎實開展平安紅河建設工作。探索建立健全訴前調解獎勵制度和市場化有償調解機制,截至2024年12月31日,訴前調解成功分流率較全省法院平均值高出1.19個百分點。啟動為期半年的集中開展化解矛盾風險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專項治理,2024年度,全州各類矛盾糾紛化解成功率97.41%,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全省排名較2023年提升四位。
(四)關于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方面
1. 持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出推動經濟穩進提質20條工作措施,建立4.0版經濟運行監測預警機制,以12條重點產業鏈為主抓手,推動產業延鏈補鏈強鏈,積極培育新興產業,加快產業轉型升級。2024年全州地區生產總值增長5.20%,高于全省1.90個百分點,全州工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為24.40%。
2. 加速發展壯大資源經濟。著力打造世界級錫銦產業集群,2024年錫產能就地轉化率提高至9.2%。彌勒低熱值褐煤發電項目完成產能置換,小龍潭礦務局智能化礦山建設完成規劃方案編制。推進文旅產業轉型升級,2024年度,人均旅游花費1223.13元/人,與全省平均水平差距明顯縮小。
3.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化內源面源污染治理,完善截污管網,提高污水處理能力,開展排污口溯源排查和預警通報,推進入湖河道污染治理,提前完成省廳下達紅河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削減10%工作任務;2025年3月底,異龍湖全湖COD均值45mg/L,同比下降5.26%,大屯海4條入湖河道已清淤43.13千米,清淤量18.11萬方。
(五)關于防范化解各類風險隱患能力方面
著力解決公共安全隱患問題。制定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應急處置流程圖,建立統一指揮、協同聯動的應急處置保障機制。2024年,全州生產安全事故數同比下降28.6%,死亡人數同比下降41.2%,受傷人數同比下降54.5%,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同比下降35.2%。
(六)關于增強自我革命意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方面
1. 堅持不懈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把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為州委常委會會議常設固定議題,制定州委主要負責人與同級領導班子和下級“一把手”廉政談話計劃,2024年以來,州委主要負責人與同級領導班子和下級一把手開展談話62次。印發《2024年度全州綜合考核加扣分細則》,明確對考評對象有被處理情形的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
2. 扛牢清廉云南建設責任。州委常委會4次聽取清廉云南建設紅河實踐工作推進情況報告,調度下級“一把手”述責述廉暨抓集中整治及清廉云南建設紅河實踐工作情況。嚴格落實州級牽頭領導每季度調度1次清廉云南建設工作要求,實現牽頭州級領導全覆蓋調度“十大行動”。
3. 持續提升巡察工作質效。加強巡察業務能力建設,采取個人自學、每月集中學習等方式進行學習,堅持“以巡代訓”,2024年7月份以來,選派27名骨干參加省委巡視。印發《關于州委巡察期間對立行立改事項進行嚴格審核把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和改進立行立改工作。
4. 提高監督執紀能力。及時梳理總結上級紀委監委最新工作要求和審理案件時發現的共性問題,組織召開全州案件復盤工作會議,對典型案例進行復盤分析。舉辦紅河州紀檢監察干部綜合業務能力提升培訓班,專題開展監督檢查業務工作、審查調查談話突破等方面的培訓。
(七)關于有效落實嚴的措施,重點領域廉潔風險方面
1. 深入推進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州委常委會專題研究集中整治工作6次,開展調度4次,州委主要負責人先后作出批示11次,約談3個行業主管部門“一把手”。嚴格落實州紀委監委領導班子成員掛聯督導機制,對13縣市進行6輪次以上全覆蓋指導。
2. 嚴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制定《紅河州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細則》,開展違規吃喝問題專項整治,將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作為節假日紀律作風監督和“輪駐式”蹲點監督重要內容,深入開展明察暗訪、重點檢查,持續鞏固作風建設成果。
3. 縱深推進作風革命效能革命。踐行“十種鮮明導向”,將“作風革命效能革命”納入全州綜合考評體系,嚴格實施年度文件、會議計劃,優化升級全州公文交換OA系統,對發文開會數量進行限額動態管理。2024年,州級部門發文同比減少25%,召開會議同比減少17%;開展督查檢查考核計劃事項同比減少20%,全州備案事項壓減率66%。
(八)關于黨的建設工作和執行黨的組織路線方面
1. 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制定《中共紅河州委常委會貫徹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進一步規范州委常委會議事決策程序,巡視反饋以來,召開州委常委會會議23次,研究議題116個,未出現議而不決、決而不行或上會前未與相關領導溝通的情況。
2. 規范選人用人和干部隊伍建設。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條例》,充分聽取相關部門意見,巡視反饋以來,按照規定準確回復黨風廉政意見1767人次。持續實施“紅河奔騰”人才計劃,2024年以來,共招錄青年黨政干部儲備人才58人,引進醫療、教育等重點民生領域專業人才2400余名。開展村組干部學歷水平和能力素質“雙提升”行動計劃,全州共891名村組干部參加“雙提升”。
3. 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織密建強邊境一線黨的組織體系,36個邊境一線村民小組均已單獨成立黨支部,實現黨員活動室全覆蓋。推動國企黨組織應建盡建,具備組建黨組織條件的19家企業全部完成組建。通過單獨組建或聯合組建黨組織的方式實現全州縣城區域快遞員、外賣員和網約車司機等新就業群體的黨組織全覆蓋。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續扛牢整改責任。始終堅持把巡視整改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扛牢扛實州委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全面加強州委對巡視整改工作的領導,始終做到責任不落實不松手、問題不解決不動搖、整改不到位不收兵,以鍥而不舍的干勁堅決完成整改任務。
(二)持續推進問題整改。始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抓好巡視整改工作,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查遺補漏,做足支撐,防止反彈;對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保持定力,久久為功,長效常態;對基本完成或暫未完成的整改任務,按照既定目標和措施加強跟蹤問效,分階段積極推進,確保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見底清零。
(三)持續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始終堅持把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制度機制,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圍繞省委“3815”戰略發展目標和州委“337”工作思路,扎實推進系列“三年行動計劃”,統籌抓好經濟發展、社會治理、生態環保、防災減災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以巡視整改的實際成效,奮力開創紅河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公開期限:2025年6月23日至7月7日。聯系電話:0873—3900034;聯系地址:紅河州蒙自市州級行政中心C108室中共紅河州委督查室;郵政編碼:661199;電子郵箱:hhzwdcs@163.com。
中共紅河州委
2025年6月23日